南方医科大学因为抢救患儿而上课迟到的老师该不该处理?我认为,俞老师不该被罚,是学院领导缺乏担当;,学院对俞老师迟到的处罚是合情合理的。很显然,我们对此事的观点完全相反。那么,是不是我和李清晨医生必定有一个是蠢人或者坏人呢?在中文互联网上,很多人都是这么站队式思考问题的。跟我观点一样就是正义的好人,跟我观点相反就是非蠢即坏。然而,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李清晨医生是我好朋友,也是非常尊敬的科普前辈,正好以这个观点冲突的例子来做个细致的解剖分析。首先区分客观事实与观点主张在和人讨论一则公共事件的时候,最重要的一点是先把客观事实部分捋清楚,对客观事实的认定达成了基本一致,才有讨论的基础。在南方医科大学这个事件里,如果我认定俞老师迟到是因为抢救病人,你认定官方通报不可信,俞老师迟到肯定是因为睡懒觉,那就没法讨论,因为大家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事实。客观事实是有真相可言,是有对错之分的,罔顾事实的人那真的是非蠢即坏。我和李清晨医生在客观事实认定层面是没有冲突的,我们脑子里考虑的是同一件事情,但基于不同的既往经验和价值侧重,我们最终得出了相反的观点主张。社会不是数学物理,基于同一个事实A完全可以推导出BCDEF各种不同的观点主张,有时候这些观点有善恶高下之分,有时候只是平行的不同价值取向。然后看得出不同观点的论证过程李清晨医生之所以认为处理俞老师是合理的,是基于他在临床一线工作的经验,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在大医院里有一套成熟的医疗救治体系,并不是离了俞老师就没人救治患儿了。二是课表是提前排定的,兼顾医疗和教学的医生很多,大家都会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抢救患儿和上课的冲突根本就不应该发生。说得很有道理对不对?而且的确是医疗系统的实际情况,和我了解的情况也一样,我都是赞同的。所以,李清晨医生基于上面这些论据认为处罚合理,是没毛病的。李清晨医生更在意的医疗和教学秩序,在意的是医生的专业性,做好时间规划工作安排就是专业性的体现。这都是很善良的出发点。但是,李医生有道理,不代表我就没道理。一方面,临床一线总是难免有突发情况和危重情况,从此前的通报的描述也能看出来,俞医生是选择在上课之前去查看下情况特殊的患儿,说明她是考虑了时间安排的,如果患儿情况稳定,或者病情恶化不危重,她就不会上课迟到。所以,并不是俞医生不重视上课。另一方面,虽然一个科室里会有多位医生,并不是离了俞医生就没人管这位患儿,但是,从通报也能看出来,这名患儿一直是俞医生在分管的,她对患儿的情况最了解,所以才会在上课前不放心非要去看一眼。因此,在患儿病情恶化有生命危险的时候,俞医生作为主管大夫来抢救是最快、最合理的。另外找一位医生来,很可能还要花几分钟了解患儿的情况,此前的治疗方案,昨天用了哪些药等等,然后才能做正确处理。对于可能脑出血的危重患儿来说,这几分钟能不能等得起,我倾向于相信俞医生的临床判断。但凡患儿的情况不那么着急,但凡科室里有其他医生能顺利接管,俞医生又何必非得耽误上课呢?人们当然可以批评俞医生没有提前按最坏情况做好周全安排,比如提前向另一位同等资历的医生交代好患儿情况,请这位医生在这段时间留在科室待命。我自己就是一个习惯按最坏情况来做计划的人,这样比较有安全感。但是,要求每个人事事都按最坏情况来做计划,算不算是一种苛责呢?按我的理解,俞医生大概率对患儿的情况有个基本的预期,可能会有点恶化,所以才会特意上课前专门去看一眼,有什么状况好调整医嘱。但大概率她也没料到会恶化到那么严重,以至于必须由她亲自处理抢救,所以才会面临优先抢救还是优先上课的抉择。作为医生,俞医生优先选择救治患儿,我认为是非常合理,也是唯一合理的做法。所以,我认为可以定性俞老师教学差错,但不应该有实质性处罚,那样太苛责,会让医生寒心。在上述分析中,我更侧重的是患儿的利益,主张按“最优方案”由最熟悉情况的俞医生抢救,而不是按“不至于死人”的方案,交由科室其他医生跟进处理。并且,我赞同俞医生本可以把时间安排得更妥帖,把事情安排得更周全,但做到当前的程度我也认为是正常的水平,在临床医生普遍工作繁重压力巨大的大环境下,不应太过苛责。你看,我讲得也有道理,我的出发点也是善良的,对吧?确认客观事实达成一致,充分了解了上面这些分析的过程,你就会发现,李清晨医生和我都不蠢,也都不坏,我们有不同的观点主张是完全正常的。当然,李清晨医生一向严格,不排除他在这件事情上认为我是错的、是犯了蠢的,但作为朋友,我有充分信心他不会拿我当坏人,而我也不会介意他在某件事情上不认同我。厚着脸皮说一句,我觉得这应该算是比较高级的朋友关系吧。一点建设性意见:当别人和你观点不同,可以先梳理对客观事实的认知是否一致,再各自陈述价值主张,不必急于给对方贴上非蠢即坏的标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